十善業與十不善業 -尊貴的第十二世廣定大司徒巴開示

十善業與十不善業 -尊貴的第十二世廣定大司徒巴開示 


第十二世廣定大司徒巴 2013年4月 法照

今天,依中心之邀請,我將講解所有佛教徒的基本戒律,即大家所悉知之除十惡業與行十善業。

什麼是業?業力如何運作?

一般而言,不論是否為佛教徒,只要是人類,乃至於動物或其他道的眾生,若他們做好事,則為善;做壞事,則為惡。這是普遍性的,是業力的基本法則。若是人類行善事,則為善;行惡事,則為惡。


同理,動物做好事,則為善;做壞事,則為惡。業力不僅適用在人類,業力也適用於所有的眾生,此乃業力的基本法則。但是,我們常會習慣性地認為,業力只與人類有關,或以為善業、惡業只是佛教徒的事。很多人確實是這麼想的,這種想法絕對地不恰當,因為,不論你是不是佛教徒、不論你是不是人類,業力是平等的。這只是個普通的常識,在討論業力的這個範疇裏,業力可以分為許多的層次。業的大小與運作,決定於造作善行與惡行的造作者對業的知識與對業的理解。基於此,而有不同程度的業。行為的本身可以完全相同,但是它背後的業,卻可能是善業或惡業,是重業或輕業。


打個比方,有許多簡單的行為,譬如偷取。如果一隻鳥,偷食某人田中的榖物,這是一個惡業,此鳥有個偷取的惡業。此惡業很小,因為此鳥並不知道這個田地是屬於某人的,鳥並不知此事,鳥只是覺得在此田取食很方便,這裡有許多的穀子,榖物很明顯地長在田裡可以吃。但是,這仍是偷取的行為,所以是個惡業,鳥造了一個負業。但這不同於人類在別人的田中偷取食物,和鳥一樣在同一個農田中偷取同一榖物,即使此人不是佛教徒,他造作的惡業比鳥大。佛教徒知道偷盜是惡業,同一行為,所造的業就更大。如果你不是一個佛教徒,你不知道什麼是惡業,你只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好。因為你知道如果別人由你的農田中偷取榖物,你會不高與,所以,你知道如果某人由他人的田中偷取榖物,被盜者會不高與。所以,由他人的田中偷取榖物是一個惡業,此惡業比一隻鳥要大,但卻不同於一個佛教徒。如果是一個佛教徒,造作此一完全相同的行為,他的惡業是更大的,因為佛教徒知道偷盜是惡業。若自他人田中偷取榖物的是比丘或比丘尼,那麼,他們就破了戒,他們將被取回袈裟,不再是比丘或比丘尼,因為他們偷取了別人田中的榖物。所以,比丘及比丘尼的惡業,又更甚於一般佛教徒所造的惡業。為什麼呢 ? 因為,比丘及比丘尼曾經受過不竊取的戒律,不偷盜是主要的戒條之一。既然曾經受戒不偷盜,則偷盜就成了破戒,所以,此比丘及比丘尼便是墮戒,而不再是比丘或比丘尼了。由此例,可以很清楚的知道,同一個行為,其所造作業的輕重,取決於造作者對業的理解程度,以及此人誓願的高低。由此亦知,業力是遍存的,而業的大小輕重則是有各別差異的,業的運作非常複雜。在究竟上,你不可能找到兩個完全相同的業,那是不可能的。很相似的業,有可能;完全相同的業,不可能。因為任何一件事物,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且會依不同的情境,不同的動機,和不同的態度,而有所不同。它們不可能完全相同。

同樣的狀況也適用於善業。有這樣一個故事,某城鎮中有座廟,此廟己經非常古老,它東則的牆壁有一道裂縫,非常接近地面,雨水由此縫流入,寺廟可能因此而損毀。因為這個裂縫太低,人們並未注意到此一裂縫,所以沒去修復它。有一天,住在寺廟附近的一個人,買了一頭豬,此豬午後覺得悶熱,就到附近的泥沼去玩耍,在泥裏打滾,所以渾身是泥巴,然後牠到寺廟的東側,因為東側午後因晒的關係,而變得陰涼,此豬就在寺廟東側陰涼處休息,此豬並不知道東牆有個裂縫,但是因為牠全身都是泥巴,所以,日復一日的,慢慢的,這個裂縫被泥巴所填補,所以,這間寺廟被報保存了許久。此豬並不知道牠修復了寺廟,這只是個意外的結果,所以,此豬造就了一個小小的善業。如果此善業是一個普通人所做,那麼他的功德就比較大,因為,他們是基於自發的意願而做此事。若是一個佛教徒修復此縫隙,則他的善業更大,因為他更清楚為什麼要這樣做。佛教徒知道什麼是利益眾生的成佛事業,所以功德也就更大。但是,一隻豬即使牠並不知道什麼叫做動機、意圖,牠只是無心地就修復了寺廟,牠仍就造了善業。所以,不僅惡業依循業力的法則,善業也依循業力的法則。業的變化有許多的層次。你不可能找到究竟上兩個完全相同的業,細部皆相同,不可能;相似的,則可能。人類的世界也是一樣,如果你觀察五十億的人口,看他們的臉,則有許多人長得很像,但是你卻不能找到完全一模一樣的兩個人,這是不可能的。即使是欒生兄弟或姊妹,也僅是神似,而非完全相同。如果,你計算他們的頭髮,你測量每個部位,它們是不會一樣的。業力也是這樣的,不論是惡業、是善業,沒有一個業是完全相同的。


只有一件事情是完全相同的,絕對的相同,那就是所有眾生的佛性是完全相同的。己證悟的佛陀的佛性,與眾生的佛性是完全相同的。自無始以來,佛性即是相同的,雖然我們尚未證悟,但佛性是一切眾生的本質。直到我們證悟究竟的佛性,佛性並未改變,佛性仍是一樣的。不過,在相對上有所不同,因為,當我們證悟時,相對上,我們證悟的時間不同,我們所經歷的過程與法門也可能不同,我們證悟後的佛行事業也不同。譬如,觀世音菩薩是悲心,文殊師利菩薩是智慧,彌勒菩薩是慈心,金剛手菩薩是威力。因此之故,各個偉大的佛及菩薩,都有其不同的化現,以不同的方便善巧來利益眾生。所以,在相對上有所不同,在究竟上則是相同的。究竟,是超越個別差異的,這才是真正的究竟。但在究竟之外,在相對上,每件事物都不相同,每件事物都是獨立的個體。

善業與惡業、忏罪與遮罪

以上是對業的介紹,一般所謂的善業與惡業。接下來,我將談一些善行與惡行的特徵面向。


在藏文裹,有兩個特別的用語,以兩個詞,分別描述兩個層次的惡業造作。第一藏文詞是「 攘尋技卡那瑪託瓦」,第二個藏文詞是「 卻貝卡那瑪託瓦」 。「 卡那瑪託瓦」 是指負面的行為,「 攘尋技卡那瑪託瓦」 意指不論是否知道是惡的,只要是造作了惡行,就是造作了惡業。老虎殺死鹿,老虎並不知道鹿不想死,但老虎還是造了惡業。所以,任何眾生,只要是做了負面的事,都是造作了惡業,不論知道是惡業與否,這就叫作 「攘尋技卡那瑪託瓦 」。就好像你讓杯子由桌面掉到地上,杯子會打翻,水會倒出來一樣,杯子有可能破掉。這是很自然會發生的,你知不知道會這樣發生,並不重要,如果你打翻杯子,那麼會有這樣的結果;如果是個小孩打翻了杯子,也會有同樣的結果;聰明人打翻它是如此,普通人打翻它也是一樣的。這就叫做 "攘尋技卡那瑪託瓦"(中文譯為"性罪"),眾生所造作的負業稱為"攘尋技卡那瑪託瓦"。


"卻貝卡那瑪託瓦"意指受了戒不做某行為,但是卻又做了那個行為,這也是種負業 (中文譯為"遮罪")。特別是,若你是位佛教徒,你犯了十惡業中的任何一項,則你不僅自動的己犯了"攘尋技卡那瑪託瓦",而且在此之上,你還犯了"卻貝卡那瑪託瓦"。因為,佛教徒通常會受基本的戒律,不去造作惡業。若你是比丘或比丘尼,那麼你所受的戒律可能百倍於僅是佛教徒。所以,如果是破了戒,就是"卻貝卡那瑪託瓦"。因此,"攘尋技卡那瑪託瓦"與"卻貝卡那瑪託瓦",是兩種普遍層次的惡業的術語。

十惡業、五重罪、五極重罪 (五無問罪)

若要詳細說明善業惡業、善行惡行,是無盡的,我們無法將它們詳盡的分類、計數,那無窮無盡的。然而依據經藏與律藏,佛陀於其中開示道:避免造作的負面行為,可以大約分為三類。一般來說,第一大類是基本的不善業,可以歸納為十種不善業。第二類則是很嚴重的惡業,共有五項 (譯註:此處所指應為中文古譯之 "大乘五逆",本文譯作"五重罪"。<<俱舍論卷十八>>所載之"近五逆罪","近五無間罪",應非此處之所指)。第三類則是極重的惡業,是惡業中的惡業,也有五項 (譯註:此處所指應為中文古譯之"五逆罪" 、"五無間罪"、"五重罪","小乘五逆",本文依開示之文義,譯作"五極重罪"。所以,佛陀教授了二十類的基本罪業。第二類及第三大類,我只會給各位一些概念,我不準備詳述。今天的主題是十不善業,所以,對於十不善業我將逐一詳述。


十不善業

十不善業可以分為三類。第一類的不善業是由身體、行為所造作。第二類的不善業,則是經由語言而造作。第三類的不善業,則是由精神活動,由心意所造作。即由身、語、意所造作的十不善業。三種不善業由身所造作,四種不善業由語所造作,另外三種不善業則由意所造作。所以,佛陀告訴我們要遠離十不善業,要能自我訓練,不沉溺於身口意的負面行為當中。


我們應該牢記這些負面行為的歸納總集,克服這些負面的行為。這基本的十項,若是交錯組合,則可以有無限多的負業。所以,十不善業只是個指導綱領,便於我們記憶不去造作惡行,不要沉溺於這些不好的行為裹面。但是,我們必須知道,不是只有這十項,它們還有許多的組合,十項只是十個關鍵,就像是語言糸統裏的字母一樣。

需要提醒各位的是,不要誤以為這十項行為,只有比丘、比丘尼,或修行者這一類的人,才必須遠離。而是所有的佛教徒,都必須避免去造作。不是只有比丘、比丘尼,而是每一位佛教徒應遵從的誓願與戒律。比丘及比丘尼還有他們自己特有的戒律,除了十不善業之外,還有兩百條以上的戒律要持守。十不善業是一般在家居士與佛教徒所應持守的,而非僅是出家眾的戒律,在此我特別強調,希望大家對此點有所認識。所以,大家都應善於持守,不要沉溺於十種不善的行為之中。


我所依據的法本,是由偉大的上師堪千札西歐澤所著,這是相當古老的一個法本,他當時是為了"妞涅---千手千眼觀音菩薩閉關齊戒"的修持儀軌而寫,即嚴謹奉行與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相關修持法門。我將精確地依據此一法本,依此來講授。


三種身的不善業

首先,是由身所造作的三種不善業,分別為殺生、偷盜、邪淫。殺生是指有意圖的,且行為上真正去做了奪取他人性命之事,是你做了努力,去斷送其他生靈的性命,你殺了生。所以,殺生是身的不善業,每個佛教徒,都不應該殺生。第二種身的不善業是偷盜,所謂偷盜是指你取了屬於別人的東西,此物他人並未給你,所以此物並非為你所有,而且你也知道這一點。你知道而且是有意的將別人的財產,據為己有,你真正達成此事,則你偷取了他人的財產。這是一種身的不善業,佛陀教導我們不應偷盜。邪淫則是指性行為沉溺於逾越了家庭正當規範之外的行為。由於逾越了規範,所以是邪淫,而佛教徒是不可以做邪淫之事的。以上三項行為,是三種不善業,是由身所造作,而一個佛教徒應避免造作這些不善業,此為第一類的身不善業。


四種語的不善業

第二類的四種不善業跟語有關,第一個是妄語 ( 說謊 ),第二是兩舌,第三是惡口,第四是綺語 ( 說閒話 ),所以共有四種語的不善業。妄語是指你說謊,你說一些不真實的話,而且,你說謊的目的是為了愚弄他人,以使自己有所獲,而不顧慮他人付出的代價及後果。你說謊而不考慮對他人所造成的結果,你說謊是因為你想從中得到些什麼,這就是妄語。兩舌是指某兩人是親密的朋友,而你卻有目的的、有企圖的說其中某人的不是,使得另一個人不喜歡對方,或是使某人懷疑另一個人,如此,你製造了兩人間的不和諧,這就是兩舌。這是一種惡業,是一種語的不善業。第三種是惡口,你刻意的說一些話來傷害他人,讓他人感到不悅,感到受傷。你說這些話是刻意有傷害對方,這就是惡口。綺語則指你說一些話以助長他人的執著,增長他人的無明、增加他人的妒嫉心與瞋恨心。你說一些話增長了他人的染污,這就是綺語,大部份人的綺語是增長無明,但是,綺語也會同時增長其他的染污,否則,就不會有人喜歡廳綺語了。因此,綺語常常是非常吸引人的,因為它會增長我們的染污。綺語可以滿足我們的目的,製造我們的憤怒,嫉妒、執著、無明、綺語浪費我們所有寶貴的時間,它餵飽了我們的無明。以上四項,是四種語的不善業,我們應該避免造作語的不善業。


三種意的不善業

第三類的不善業是由意所造作。由見到他人的勝利與他人的快樂時,昇起負面的態度開始。當你看到某人真的擁有很好的東西,真的做了好事的時候,你心中想,我要取代他,我要擁有的一切,這種心態是負面的。正確的態度是你能隨喜他,你為此人在此生擁有這些美好的事物而感到高興,你應該感到高興才是。如果你因為別人的高興而不悅,則是一種負面的心態,這是第一種的意的不善業 ( 貪欲 ) 。第二種不善的態度是傷害他人,希望他人不好。所以,第一種是別人快樂時你感到不悅,想取而代之;第二種則是你希望他人痛苦。你們知道,有許多人希望他的敵人痛苦,這是非常負面的心態。

第一種及第二種意的不善業,就像是同一件事的兩個面向。第三種意的不善業是邪見。譬如,此生我所面對的一切,若有任何苦痛或負面的事,都是由於我過去生的業力所致,這是一種正見。若是某人不相信一點,不做此想,而責備所有其他的人,這是一種邪見。或者是你會想,此生我所值遇的種種好事,都是由於過去生累積的行善所致,如果這一切與善業有關的話,也是因為有其他人的存在,善業才可能形成。但是,持邪見者並不會這麼想,也不相信這些,他們會認為這是自己此生的成就,是我的能力,是我的榮耀,事實上這是一種邪見。類似這樣的例子,非常的多,這屬於第三種邪見的意的不善業。佛教徒應該避免去造作邪見。再舉一個邪見的例子,西藏在遭遇到大麻煩的時候,群眾破壞寺廟,摧毀佛像,以及殺害比丘及比丘尼。他們怎麼說 ? 他們說佛教通通都是謊言,說釋迦摩尼佛不想照料他的王國,他只是在某處靜坐了許多年,自己思索應該如何控制老百姓,然後,他發現了佛法,知道該如何控制百姓們。所以,那些群眾毀壞寺廟,摧毀佛像,以及殺害僧侶。此種行止,乃邪見所致。其根源,是因為第三種的意的不善業。當然,他們做出的行為,較第三種的邪見更壞。他們所做行為是罪業中最嚴重的,屬於五極重罪 ( 五無間罪 ) 之一。而他們的態度、邪見,則屬於第三類,意的不善業。


以上我們粗略的瞭解了什麼是十不善業。這十項當中,何者障礙力最大 ? 以最後一種,也就是三種意的不善業中的邪見為最嚴重。邪見甚至可以影響我們不再是個佛教徒,我們是佛教徒,若我們有邪見,則我們可能變為非佛教徒,所以,邪見是最嚴重的。而所有其他的不善行,如果我們不修復的話,如果我們沉溺在裏面的話,那也是非常非常負面的。不過,若是因為人的脆弱,一次或兩次的犯錯,雖然是負面的,但還不致於使我們變成非佛教徒。所以,如果於我們的脆弱,由於我們無明,有時我們會造作前述九種的不善業,但這並不表是我們己經不再是佛教徒。我們仍是佛教徒,即使我們曾造作一兩項負業,直到我們修復這些負面的業。

懺悔力與誓願力

如何修復曾造作的惡業 ?也許有些人會這樣想,我們可以盡興的耽溺於惡業之中,直到滿足為止,我們只要每次都做懺悔就好,如此我們就沒事了。這樣想是不正确的,懺悔、修復、生效,只有在我們真正發自內心的意念時才有用。如果你只是懺悔,那麼一點兒意義都沒有。你必須是虔誠的,真心的懺悔,才有作用。懺悔必須具備兩個條件,在藏文裏用兩個字做說明,簡短的說就是

"向"與"動"。 "向"的意思是懺悔,為了要真正懺悔"向",你必須要有悔恨感。如果你並不後悔,你就不會懺悔,你只是用你的嘴唇說"我感到抱歉",你不是由內心感到懺悔。你必須是對自己的所做所為感到抱歉,並不是為他人而抱歉。就好比你到上師的跟前,跟上師說我對不起你,那是不切中要點的。你做了錯事,對向是其他的眾生,對向是你自己,這才是你所要感到抱歉的,你不需要對上師感到抱歉。你要對自己感到抱歉,對所有的眾生感到抱歉。因此,第一項懺悔的條件是"向",是後悔之心。接下來是"動","動"意指我感到抱歉,我做了什麼什麼,從今天起,我不再做此惡行,這就是"動"。若你不是發誓不再犯,則你的懺悔,便只是個借口,以獲取諒解,你的懺悔變得毫無意義。所以,如果你真的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,那麼你必須準備好要發誓,以後永不再犯。如果你不做這樣的誓願,就表示你並非真正的感到抱歉,你只是口頭上說說,並不真正認為做了錯事,所以,沒關係,下次我可以再犯。因此,我不想要發誓不再犯。故知"向"與"動"是非常重要的,若我們做"向"做"動",則我們因無明所造作的惡行,就會慢慢的被淨化,但不是完全的凈除。若因做 "向"、做"動"則一切都被清淨了,那是不可能的事。然而,淨化确實自你做"向"與"動"那一刻開始。所以,所有的惡行,在你做"向"與"動"開始,逐漸的被淨化。但是對於邪見,如果你真的有邪見,那麼要做"向"與"動",你如何去做"向"與"動"。所以,邪見是最嚴重的,這也是為什麼它被放在最後。邪見己接近第二類及第三類程度的不善業。

五重罪

第二大類"五重罪"有五項。對於第二大類的"五重罪"及第三大類的"五極重罪", 我只做一兩的舉例。第二類"五重罪",其惡行嚴重的程度,諸如惡意、蓄意的毀壞佛像,此乃延續最後一項意的不善業,邪思,邪見所致,破壞佛像,是屬於第二大類的"五重罪",此類惡業重大,較十不善業為嚴重。毀壞佛像是一例,使他人破戒,例如,令比丘、比丘尼破戒,是蓄意地使他們破戒,也是屬於第二大類的"五重罪"。第二類的重罪有五項,都是非常嚴重的惡業,它們是基於邪見所致。

五極重罪

"無極重罪"是最嚴重的罪業,諸如殺害父毋親、殺死自己的上師等等,這些屬於"五極重罪",是最後一類,最嚴重的一類,共有五項。在藏文裏稱為"髒每霸","髒每霸"意指沒有比這個更壞的了。這是第三大類的惡業。


"諸惡莫做"四句偈

"諸惡莫做、眾善奉行、自淨其意、是諸佛法"( 增一阿含經卷一 )。以上我們學習了什麼是十不業、五重業、五極重業,誠如我先前曾說過的,這些都是所有佛教徒,應該遵守的基本戒律。因為,在釋尊的法教裏,在經典裏,清楚的寫下四句話,這是佛陀親口宣說的。第一句是"諸惡莫做",第二句是"眾善奉行",第三句是 "自淨其意"( 或譯做"自馴其心"),是調服自心,而不是訓練自心。以上共有三件事,不造做惡行、不善行,是其一;行善行、行美德,是其二;調服自心,則是第三。最後一句是,以上三種行為,就是佛陀的教示,就是佛法,即"是諸佛法"。所以,十不善業是諸端惡行的總集,我們應避免去造作,這是每一位佛教徒都應該持守的戒律。

小乘一持戒大乘一持心 金剛乘一轉化

前述對於戒律的基本與普遍的教授,是每位佛教徒都應遵守的。同時,接下來我所要談的也是非常的基本。若你走入大乘,則你知道什麼是基本的善行;當你走入金剛乘,則你知道這些基本的善行與不善行,是一種轉化。譬如,在大乘裏,若有三、四個人聚在一起,在圖做恐佈的壞事,例如想要殺一些人之類的。那麼,如果可能的話,你應該盡你所能的將他們分開,如果你還是幫忙他們聚在一起,仍讓它們增進友誼關係,你就是錦上添花、助紂為虐,這是不好的。你己然陷在惡業之中了,因為你幫助他們做壞事。所以,協助他人做恐佈的壞事,是一種不善行。在大乘裹,善與不善是依動機而定的,是決定於行為背後的目的。我再舉一個例子,是個很愚笨每卻是個相關的例子,假如你走在街上,你看到一個人快速的奔跑,你看到他往哪一個方向跑,以及躲藏在哪裏。幾分鐘之後,你看到有十個人,帶著武器在追趕此人,想要殺死這個人,這十個人問你,剛剛那個人往哪個方向跑 ? 躲藏在哪裹 ? 你會告訴他們真話嗎 ? 若你據實以告,則此人就會被殺,這時你怎麼辦 ? 你會說謊或是說真說 ? 所以,在大乘裹,依你的動機與目的而定,若你看到此人就躲在隔壁,你會告訴那十個人,他朝另一個方向逃跑了,等到這十個人朝該方向追趕過去,那個方向其實是錯的,在他們走了之後,你才告訴這個躲藏者,讓躲藏者朝追殺者的另個方向逃走。所以,像是這樣,大乘的十善業與十不善業的原理是一樣的,只不過大乘重視的是動機,動機是非常重要的,悲心與菩提心很重要的,智慧也是非常重要的。這種方式與原始的意義仍然相連,但是,這經過轉換的,變得更大、變得更廣、變得更正確,不僅只是單純的好行為、壞行為。

在金剛乘裹又更進一步,因為在究竟上,並沒有所謂的好事、壞事。但在相對上有好與壞,任何事情,在相對上有所謂的好與壞。所以,在我們還沒有成熟到究竟的次第時,我們必須遵循相對的法則。直到我們証悟了究竟,我們就不再有好或壞,不過,到達了究竟層次的時候,就再也沒有什麼理由去做壞事了。若是你處在究竟的世界裹,你將永遠不會造作惡行。所以,好與壞是相對的,壞是不存在於究竟之中的。當你還會做壞事的時候,表示你還沒有到達究竟的層次,這是非常清楚的事。所以,在密續裹,善與不善的定義,作了更多的轉化。

今天,我並不打算詳談大乘與金乘這兩個主題。我今天在這裹所講的只是一些最基本的,由此開始,依各個修行者成熟度的不同,智慧與動機發展程度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業行。依這些條件的不同,而有不同善惡之關連。以上,是概略的、可理解性的說明。

迴向

我將在此告個段落,我很誠心的希望,今天受中心德紹喇嘛的邀請,在此所開示的主題, 能對各位有所幫助,希望不僅是對你們的禪修及祈願唸誦有幫助,且對於你們日復一日每天的生活有助益。因為,善與不善並非不相干的,它們時時刻刻都是相關的。不論有人知到你做了什麼,或沒有人知道你做了什麼,這些都不重要,業是一樣的。你做了壞事,沒人知道,它仍是件壞事;你做了好事,沒人知道,它仍是件好事。所以,惡行就是惡行,不管別人知不知道都是一樣,一切都是相連的。

我很誠摯的希望與祈願,你們此生都能行汝之最善,那麼,當死亡之刻來臨時,我希望大家都能對自己說: "此生我己盡一切之所能,不造作惡行,我沒有什麼好後悔的,我己盡我所能的做得最好了。"所以,在那一刻,如果我們能那樣說的話,我想了這己經有相當的成就了。因此,我誠懇的希望,今天的教學能幫忙你們達到那樣的成就。也許你己經達到那樣的成就,不過,如果還沒有達到的話,則我希望及祝願你們會達到。接下來,讓我們一起將今天的功德迴向給所有的眾生,願他們都能早日證悟! 

十戒

1.不殺生 6. 離兩舌

2.不偷盜 7. 離惡口

3.不邪淫 8. 離貪欲

4.離妄語 9. 離瞋恚

5.離綺語 10. 離邪見

(貝瑪秋頓英中) 原文刊登於<<慧眼>>季刊, 1998春季號

 *於此感謝貝瑪秋頓和 Lama Tenam 協助 KKCW 在網絡上首次登出此開示
2013-10-23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5916ba0d0102e9zv.html


謹此祈願:

十七世大寶法王,身體健康,長住於世,常轉法輪。

如虛空無量眾生,離苦得樂,早脫輪迴,速証佛果。

***這是一篇廣定大司徒巴早年在港台中心的開示, KKCW在網上登出已經超過十年, 日前我在臉書上看到他人轉載, 只覺文字眼熟 呵呵, 有時, 溫故方可知新, 搬字過紙, 與新老朋友再分享一次
十善業與十不善業-第十二世廣定大司徒巴開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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